《干掉青春》第二十九章
坏篓篓 车开向一片绿色中去,眼睛由于与来时路不相同的风景而突然豁然开朗。手机响,似乎把我遗失在Z市的梦惊醒,我机械地打开包。他问我,有人打电话给你吗?是我定的闹钟,我说,有点若有所失。他问,你每次都这个时候起床?我望着右边的田野说,嗯。田野之上,已是一片万里阳光。眯缝着眼睛看去,局部的河水和小桥,空旷的山间平原,有种阳光总在风雨后的感觉。他似乎也在跟随着我的同感,所以特地把车窗打开,让我深深呼吸了一口。我想,迎面就是我的未来了。看吧,展现着曙光,雨季总是不期而遇。 这时吹起来乡间的唢呐声,他大概听明白才打断我暂时的思绪,他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我毅然地说,嫁娶。他听了哈哈地笑,好象他今天是新郎官一样。我不为解地问他笑什么呢。他没停止转动方向盘,慢慢沉静下来说,这女孩一定是嫁到城里去的吧?我以后也把你嫁到城里去好不好?我说好啊好啊,这是我的梦想。儿时,有人问我想干嘛,我对别人说,想做卖糖果的阿姨。我后来发现自己其实不想去卖糖果,天天吃糖也没什么好吃的。我因为吃糖果牙齿还长了虫子,后来母亲给我治疗,我就变成了缺牙。那个土医生说,这孩子的牙齿已经被虫吃掉了。我那时并不知道其中的厉害,我还是不停地在父亲那儿骗钱去买糖果。也许,那时我的梦想开始改变,我想有很多很多的嫁妆。像以前出嫁的邻居的姐姐,她们的嫁妆越多,邻居们的议论声就越大。 在路上,车的速度就像青春的速度,疾驰而过。当到达一个叫做铜瓦的地方时,分歧的小路明显越来越多。可是能让我清晰地辨别出,这里有我离开时的记忆和痕迹。我的敏感察观,他丧失了原有的道路分析能力,方向意识全依赖于我。我想,他能够确信我就住在这里不远。我的大脑开始以倒叙形式记忆。这一路上,我们都是没停止地说话。每到一个地方我的感觉其实都在随景物变换。从C市开始,我们说的话可以被统计成一本书那么多。当时,C市在我们出发时下了一层薄雨。我穿那件在C市地下超市买的一件很旧的衣服,脚趿一双凉鞋。离城之前,他要我等他,他去了一趟银行。几分钟后回来,他给我一张粉红色钞票叫我买点零食去。我逆着风去了麦当劳要了两个热的汉堡包。 经过收费站,我有些拘囿,身体缩在座位上。所以视线被聚拢在一个极狭小的范围,这好象表明我的思想没去干别的,这样方便让他随时提问。他问及我家庭成员的组成,用极自然的口气,他的态度在我看来也是诚挚的,仿佛他就是这个家庭的一个成员。对有关于家庭的提问,我很敏感也很谨慎,所以措辞僵硬。他可能有感知,首先打断了我的话。他说,你可以身子向后靠着些,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接下来,我让他感觉到我因听了他的话认为他的话有道理迅速地改变了刚才正式的动作。现在我的体态像在休息,这样刻意地与人保持一致,或为了能与他保持相同意见而作出努力后的一段时间气氛不免有些沉默。这一会儿,时钟指示在下午二点,我有点不适应长途旅行的疲累,他为了让我轻松些跟我开无伤大雅的玩笑。大概触及到我心底的某种悲伤,一会他又开始沉默不语,好象在承认自己做错了什么。 我主动问他此时的心情,他才又开始打开话匣子,他这一打开便不可收拾,跟我讲述了他主席故乡的家园。那是一座很大的房子,可是现在被封锁了,没人在那里。根据他的描绘,我能想象他故乡的家门前有几棵落叶乔木,这一切由于我的想象丰富起来。? 一九八六年他来到这个小镇。八五年上海某导演在这里拍了一部电影。八五年之后,我跟他从C市返回故乡,这没有什么巨大的历史意义,这么久之间的事只会统统地被历史淹没。五月四号这天,他说是我的节日,不是他的。我傻B地让他更伤心地问他为什么,他无不遗憾地说他已不是年轻人了。那种感觉很残缺,不是缺了一支胳膊,少了腿,就像他在感悟他的性能力就要凋谢。他掠过一缕忧伤。他转而问我,有老年人过的节日吗?我降低说话分贝回答,可能有的。他说,是哪一天呢。我却说不上来。 刚到小镇,我有点小鸡飞出笼子一般的轻松。我们并排走着,会有人觉得我们是父女。可也不像父女,因为我太成熟。那天在小镇的大街上,我穿一件红色T恤,头发不很黄但很长,所以很打眼。我跟他说,去石板路走去吧。一直往下走,到河码头。我的措辞或许还没有这么详细,我觉得我的话应该是尽量往简单里去说的,语速不慢。所以没让他有太多领悟我的话的空间。我明显有意上前一步,他退一步,让他跟着我。尽管这样,我还是感觉到来自周围的压力。我想该怎样尽快让小镇之旅结束。除了闲杂人飞过来的眼神,当地生意客女老板与他们对比地显得十分热情。我们经过一个卖小动物那里,女老板用方言跟我解释小动物的名称,又用标准话跟他导购。我在中间好笑地撮合,等他被女老板缠住时,我才说回头过来再买而为他打圆场。 中午吃饭之前,他恐吓遇上热情的女老板。然后他叫我挑选餐馆,我找了一家靠近河码头的特色菜馆。他问女老板这桂鱼是饲养的还是野生的。那女老板是正点生意人,一副伶牙俐齿,脸放红光显露优点地咧嘴笑。我觉得这至少比C市高级咖啡馆里的小姐微笑的模版真实得多。我以熟悉的微笑回复,女老板说要送两碗米豆腐给我们,一个跟我实际年龄相仿的姑娘端上来,不一会儿他就吃得精光。现在他极有空闲地说,我皮肤的颜色跟刚才那女孩极相似。他不断地往我这里夹菜,叫我多吃点,直到我的面前的食物高过眉毛。他站起身去窗户边看河里的水,那里有人在进行平湖游。 我支起筷子,对面的街上,行人络绎不绝,当地人跟游客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她们背着摇摇晃晃的背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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